7月24日上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率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五督查组全体成员在杭州市就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与浙江省政府交换意见。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出席会议。
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于2008年4月27日至7月24日,对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百日督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和调研。
在为期三个月的督查中,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及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绍兴市及其部分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督查期间,督查组检查15个县(市、区)、5个工业园区、17个乡镇(街道),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23家,共检查出主要隐患和问题794条。督查组对1家问题严重的企业立案查处,责令1家企业停产整顿,责成当地安监部门下发整改指令书101份。督查组共召开10次座谈会,并举办了共有400多人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讲座”。
结合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督查组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集散控制系统(DCS)和紧急停车系统(ESD)技术改造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督查组认为,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与2003年相比,2007年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减少49774起、死亡人数减少2483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6亿元,年均降幅分别为19.3%、7.0%和22.6%。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3778起,死亡3022人,直接经济损失12523.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4.6%、20.9%和3.3%。
督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从政府部门和企业两个责任主体方面指出当前浙江省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政府和部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地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行动较为迟缓;部分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广度不够,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层层衰减;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只注重形式和进度,质量把关不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市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不落实。企业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和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为了应付督查,临时“造”出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部分企业设备设施陈旧老化、腐蚀严重、安全设施不全、自动化控制水平低;有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有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部分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定不落实;大部分企业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能力不高。
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建议: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方法,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孙华山最后强调,“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虽然结束了,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浙江省要对已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施跟踪监督,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到整改项目、资金、责任、进度“四落实”,务求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上见到实效;浙江省经济发展总量在全国居第四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费的投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很重,但安全监管体制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安全监管人员少,力量薄弱,要进一步完善体制、充实人员;浙江省是危化大省,要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推动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表示一定要认真落实督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浙江省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成员和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