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司函〔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经研究决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工作会定于
一、会议内容
1.汇总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
2.对2008年各地报表填报及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3.对《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修订进行讨论;
4.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经验交流。
二、汇总工作相关要求
各地要按照《关于编报〈2008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以下简称《编报通知》)(教财司函〔2008〕295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统计汇总工作。应严格按照可比性原则对报表实行逐级审核,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核对数据的协调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表际间关系的平衡。如统计汇总会前无法掌握2008年人口、财政收支等经济数据,可暂不填报,待汇总会后,再按要求统一上报。
三、报送材料
1.加盖教育、财政两部门公章的综合报表主表一式两份(附表不用报)。
2.基表原表数据(含省本级、地市、县基表数据)一式二套,以光盘形式上报。基表原表数据须用系统的数据上报功能生成,可以生成完整的综合报表,并含有地区代码库、学校代码库和上年数。
3.本省统计分析报告一份,重点分析内容见《编报通知》。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特别是教育事业费数据与财政部门有差异的,如财政部门能做出有效的书面说明,并能平衡相关指标数字关系的,可按财政部门数据填报。
报到时需将数据光盘交计算机组,将综合报表主表和统计分析报告交审表组。
四、参加人员
请派一名具体负责经费统计工作的同志参会,并请于
五、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河南长城饭店(郑州市经三路14号,总机0371—65797777)
六、联系人及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财务处:
张 霖 0371—69691861 13383817856
杨 青 0371—69691857 13838169599
0371—69691872(传真)
教育部财务司专项处:
崔宏光 010—66097520 13810746131
教育部财务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